蘭州公安推出“戶政服務新十條”
更方便
●本市戶籍人口可在本市范圍內任一派出所申請辦理日常戶籍業務及身份證受理事項。
●本市戶籍人口在市內跨區、縣戶口遷移的,可在本市范圍內任一派出所辦理或通過蘭州公安“戶籍e辦”在線辦理。
●本市戶籍人口未滿十六周歲的兒童、少年在監護人的帶領下可在本市范圍內任一派出所申辦身份證。
更直接
●對市外人員戶口遷入我市城市、城鎮的,由窗口民警直接審核辦理。
●對單位申請設立集體戶的,由轄區派出所直接辦理。
更實惠
●非本市戶籍人口,均可在本市城市、城鎮戶籍的近親屬戶籍上落戶。
●非本市戶籍人口在我市租賃住房的,可在租賃住房地派出所落社區集體戶;租賃住房房屋所有權人書面許可的,也可落戶在房主出租房屋地址上的戶口內。
●新生兒出生登記戶口,取消家庭戶優先原則,可自由選擇登記在父母任一方戶口上。
更貼心
●本市駐軍部隊現役軍人的未成年子女,除可落戶在部
隊所在地派出所社區集體戶外,還可在父母的住房上單獨立戶,或落戶于其在我市的祖(外)父母戶籍上。
更高效
●省內、省外戶籍落戶我市,落戶地派出所當場簽發準遷手續,自受理到辦結最長不超過五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