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危險品運輸車輛夜間限時通行通告
為有效遏制因夜間疲勞駕駛導致危險品運輸車輛交通事故高發的勢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91號)等有關規定,現決定在我省境內高速公路和國道上對危險品運輸車輛實行夜間限時通行特通告如下:
一、每日零時至5時,禁止各類載運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的機動車,在省內京藏(G6)、青蘭(G22)、連霍(G30)、蘭海(G75)、福銀(G70)、定武(G2012)、金武(G3017)、營蘭(S1)、康臨(S2)、隴渭(S14)、金永(S17)等高速公路和京拉線(G109)、銀陜線(G211)、蘭渝線(G212)、蘭磨線(G213)、紅格線(G215)、西張線(G227)、榮蘭線(G309)、連天線(G310)、滬霍線(G312)、福蘭線(G316)等國道上通行。
二、載運危險品的機動車在省內其他公路和城市道路限制通行區域的,由縣級公安機關劃定,并設置明顯的標志。
三、各危險品運輸企業要根據限行規定,妥善調整運輸計劃,對禁行時段無法到達目的地的,不得發車,不得進入危險品運輸車輛禁止通行的區域嚴禁危險品運輸車輛停放在居民區(村莊)、商店(飯店)、公園、學校、醫院、影劇院、體育場(館)、車站等人員密集和公眾集聚的區域內。
四、相關部門要在道路收費站入口顯著位置設置限行提示標牌等設施,在禁行時段內提示危險品運輸車輛暫停通行。
五、各危險品運輸車輛駕駛人必須嚴格遵守危險品運輸各項規定,嚴禁超速、超載、疲勞駕駛。危險品運輸車輛途經臨水、臨崖、隧道、橋梁等重點路段應當減速慢行,注意警告標志及提示信息服從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民警的指揮和管理。
六、違反限行規定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處罰。
七、對違反夜間限時規定又不聽勸阻或阻礙民警依法執行公務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八、對危險品運輸車輛違反夜間限時通行管理規定的行為,廣大交通參與者有權監督、勸阻和舉報,公安、交通運輸和安全監管部門將依法嚴肅查處有關責任人員
九、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公安舉報電話:110、122,高速:96969、12122
交通舉報電話:96779
安監舉報電話:12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