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市教育局關于對違法違規校外培訓行為實施行政處罰的提醒公告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依法深化校外培訓治理,教育部于近日印發了《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將于本月15日生效實施。
各類涉及校外培訓的違法違規行為一經查實,市縣兩級校外培訓主管部門(教育行政部門)將依法給予相應行政處罰。蘭州市教育局特此提醒各校外培訓從業者,切莫開展違法違規校外培訓,現有“證照齊全”校外培訓機構須堅持教育的公益性原則,按照有關政策規定規范運行。并呼吁廣大學生家長科學合理為學生選擇校外培訓項目,不參加隱形變異學科類校外培訓,協助市縣兩級教育行政部門加強對社會面校外培訓行為的監督力度,大力支持市縣兩級教育行政部門依法行政,共同維護校外培訓良好環境,保護好自身合法權益,促使校外培訓行業不斷規范、長期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