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市2023年第二批經濟適用住房配售公告
根據《蘭州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蘭州人民政府令〔2008〕第5號)、《<蘭州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蘭政辦發〔2017〕26號)有關規定,為確保2023年第二批經濟適用住房配售工作公開、公平、公正順利進行,現將本次配售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配售對象
(一)申請經濟適用住房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家庭成員至少有一人具有城關區、七里河區、西固區、安寧區常住城鎮戶口(不包括學生戶口);
2、申請家庭(人)屬無房戶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21.66平方米;
3、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45277元。
未婚及婚后離異、喪偶的申請人年齡應當在25周歲以上。
正在或已經申請公租房或已經申請單位集資房和認購限價商品房的家庭,不得再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二)提交資料
1、《蘭州市城鎮居民定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資格審核表》(以下簡稱《審核表》);
2、申請人身份證和戶口簿;
3、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在蘭州市的住房證明;
4、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收入證明。
二、房源信息
本次共配售2個項目256套經濟適用住房,具體詳見附表。
三、配售程序
(一)準購資格
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實行街道、區、市三級審核和街道、市兩級公示制度。
1、2023年9月13日—2023年10月10日申請人根據公示的配售房源信息,現場看房。確定購買意向后,到指定地點登記并領取《審核表》。
2、申請人須如實填寫《審核表》,并如實提供家庭成員戶籍證明和家庭住房、家庭收入等證明材料,向戶口所在地社區居委會提出申請并遞交申請資料。社區居委會審查簽署意見后,將相關證明材料于2023年10月10日前報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
3、2023年10月11日—2023年10月31日由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受理,通過審核材料、入戶調查、組織評議、公示等方式對申請家庭(人)收入、家庭住房等情況進行審核,在《審核表》上簽署意見。對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家庭(人)進行公示(公示期10天),于2023年10月31日前報區住房保障部門,對不符合申請條件的,通知申請家庭(人)。
4、區住房保障部門對申請家庭進行復審,對符合條件的申請家庭(人),于2023年11月20日前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對不符合條件的,通知申請家庭(人)。
5、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對申請家庭材料進行復核,并及時在《蘭州晚報》和蘭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5天),對符合條件的申請家庭(人),確認準購資格;對不符合申請條件的,將申請資料退回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
(二)定向選擇登記
本次配售實行定向購買,申購家庭(人)應根據自己的居住意愿,按照公告所附房源信息表所列項目選擇。申購家庭(人)只能選擇一處房源登記,多處登記的無效。
配售的經濟適用住房房源面向城關區、七里河區、西固區、安寧區申購家庭(人)登記配售。
登記時須攜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本人不能參加登記的,可出具書面委托書,由代理人進行登記。代理人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及被代理人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進行登記。
(三)公開搖號
區住房保障部門會同公證部門根據配售房源和登記情況,組織公開搖號。登記家庭(人)數少于可配售房源數的,搖號順序為選房順序;登記家庭(人)數多于配售房源數的,按照1:1比例確定入圍選房資格和順序,超過1:1比例的入圍申購家庭(人)為候補家庭(人);未獲得選房資格的申請家庭進入輪候。搖號過程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監察部門、新聞媒體和申請購房群眾代表現場監督。搖號結果通過新聞媒體公布,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有異議經復核不符合條件的申購家庭(人),取消申購資格。
(四)按序選房
獲得選房資格的申購家庭(人)憑身份證、《審核表》及選房號牌參加現場選房。現場摘牌確定認購房屋,并在選房之日起10天內與建設單位簽訂《經濟適用住房認購協議書》,辦理相關購房手續。現場未選房或選房后放棄的,可由候補選房申購家庭(人)遞補。
四、有關規定
(一)配售面積
配售的經濟適用住房單套建筑面積以房屋測繪機構實測繪界定面積為準。
(二)配售價格
經濟適用住房銷售價格(市發改委批復的除外,不含樓層、朝向差價)為建設單位預定價格。配售時每套先收取15萬元首付款,余款按雙方合同約定支付。最終銷售基準價格由市發改物價部門核定,待價格核定后依據核定價格進行結算。
申購家庭(人)購買的經濟適用住房在《審核表》核準面積以內部分按市價格管理部門核定的經濟適用住房價格購買,對超過核準面積的部分按配售時同類、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價格(以甘肅省房改有關價格標準中蘭州近郊四區普通商品住房價格為準)購買。產生的收益價款,由項目所在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監督建設單位統一收取后于一個月內上繳市房地產交易中心,由其執收后繳入市財政,納入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
(三)按揭貸款
申請家庭(人)需借助購房貸款的,交清貸款首付后,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的,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符合商業銀行貸款條件的,申請商業銀行按揭貸款。
(四)房屋權屬
申購家庭(人)購買的經濟適用住房由開發建設單位按規定程序統一負責申報辦理權屬登記。房屋登記簿分別注明以經濟適用住房價格購買的面積和超控制標準購買的面積。《不動產權證書》注明“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配售五年內不得上市交易。配售五年后,允許上市交易。交易時,須按照配售時同類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50%向政府繳納土地收益。購房人也可在補繳同地段、同類普通商品住房價差后取得完全產權。
(五)使用監督管理
在取得完全產權前,經濟適用住房只能用于自住,不得出租、閑置、出借,也不得擅自改變住房用途。除購房按揭外,不得進行抵押。前述要求在《經濟適用住房買賣合同》和《物業服務合同》明示約定。管理部門將定期或不定期對經濟適用住房使用情況進行檢查。
五、咨詢電話
蘭州市城關區房產保障中心:8519965
蘭州市七里河區公房中心:2340957
蘭州市西固區房管局:7532958
蘭州市安寧區住建局:7679346
六、監督電話
蘭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住房保障科:4607360
附件:蘭州市2023年第二批經濟適用住房配售房源信息表.xls
信息來源:蘭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點擊查看)